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5月19日接受了诺安与鹏华基金管理公司申报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材
料,此举传达出一种信号:备受广大房地产商和投资人关注的我国REITs呼之欲出。
REITs是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世界上第一只REITs于1960年在美国诞生,目前全世界已有600多只REITs产品。由于我国对房地产的国家调控政策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等原因,该产品在我国一直尚未问世。但是,无论是房地商,还是中小投资者,都对这种带有行业基金性质的基金翘首以待多年。
REITs本质上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方式,具有以下一些优点:
第一,投资门槛低。REITs实际上给投资者提供的是一种类似债券的投资方式,以较低门槛参与房地产投资,让更多中小投资者获得房地产市场交易、租金与增值所带来的获利。
第二,流动性较强。投资人又不需要实质持有不动产标的,并可在证券市场交易,因此市场流通性优于不动产。目前美国大约有300 个REITs在运作之中,管理的资产总值超过3000亿美元,而且其中有近三分之二在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第三,收益相对稳健。REITs一般拥有一系列房地产构成的投资组合,比单个的房地产商或个人投资者拥有更为多样的房地产,投资风险更为分散。按照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赢利水平预测,预计年回报内部投资收益率在10%-20%之间,发行后产品的净利润为6%左右,是一种对抗通货膨胀较为有效的投资产品。
第四,REITs享受税收优惠。REITs经营利润大部分转移给股东,在公司层面免征公司所得税,同时在支付股利时具有递延纳税功能。REITs如果在交易所上市公募,会把90%的应税收入作为股利分配,股东能够获得稳定的即期收入。
REITs代表着目前全世界房地产领域最先进的生产力。房地产商通过信托计划募集到资金,解决了常常困扰的资金不足难题;投资者虽然没钱自己盖房,但通过小笔投资,能分享到房地产行业较为丰厚的收益,可谓是个皆大欢喜的双赢局面。作为我国投资市场的一个新生事物,必将受到房地产商和广大投资人的追
捧。作为以房产和证券为特色和强项业务的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将在REITs领域为广大房地产商和投资者竭诚服务。
Wang Hong
王宏 合伙人Wang Hong, Part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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