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中国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上海建设发展为中国的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作为金融业发展最必不可少的辅助性现代服务业之一、律师业要为国际金融市场提供一个相匹配的良好法律服务市场环境。
如何突破“当前上海法律服务市场环境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不相适应”的瓶颈,创建一个和谐、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环境,上海市律师协会于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首次联合香港律师会、台北律师公会、澳门律师公会,在上海的陆家嘴金融城举办了首届《两岸四地法律服务论坛》。
有上百位来自港澳台和上海地区的金融法律界政府官员、专家、学者、银行家和律师们参加,
在此次会议上,与会人士畅所欲言,达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共识和成果:一、中国和上海需要加快金融立法,完善金融法律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行政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二、上海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急需培养一大批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国际化的精通金融法律知识的涉外律师队伍;三、上海需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地律师事务所,同时也需要引进一批熟悉中国本地市场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和港澳台律师事务所,共同创造和建立一个既良性竞争、又友好合作的多元法系交叉共存的金融法律服务市场;四、两岸四地律师同行间必须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借鉴,特别是上海律师要多向香港、台北等国际金融和经济中心的法律同行多学习成熟与完善的经验。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和境内外同行多沟通和学习,从而推进上海法律服务市场的成熟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