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B:汉坤团队在资本市场业务方面有着怎样的优势?
陈漾律师:汉坤是一个公司制管理的律师事务所,能够调动全所的资源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而资本市场业务本身是一个涉及多领域的复杂法律服务,汉坤的公司管理体制使得我们能够高效地调动各分支机构、各业务领域的律师为资本市场业务提供更加精细和专业的服务。
汉坤对于境内外资本市场业务均有丰富的经验,在目前市场环境变化较为剧烈的情况下,对于客户潜在的转换资本市场的需求,我们能基于最新的法规政策变化提供更为准确和适合客户的专业建议,也能在客户选择了不同的资本市场后持续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汉坤拥有丰富的处理复杂交易及跨境交易的经验。这些项目经验为我们提供与资本市场业务相关的法律服务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当资本市场项目面临拆除红筹、协议控制架构、境外投融资等相对特殊和复杂的问题时,我们有足够的经验去提供解决方案和作出判断。
汉坤服务很多的新经济企业,对TMT、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等非常熟悉,对近年来监管部门非常关注的网络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也有丰富的处理经验;随着境内资本市场科创板和创业板注册制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从事新经济业务的客户希望在境内资本市场完成上市,而我们在行业层面的丰富经验更能够为其提供全面和高效的支持和服务,减少不必要的沟通成本。
ALB:过去一年中,您和团队处理过哪些重要项目?您有何执业 感悟?
陈漾律师:过去一年中,我们团队参与了青云科技科创板上市项目、大全能源科创板上市项目、医渡科技香港主板上市项目等资本市场项目,这些项目各具特色,同时在市场上也获得了一定的关注,例如,青云科技项目属于拆除红筹架构回归境内市场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我们参与了该项目的红筹架构搭建、拆除并最终在境内申请上市的全过程;而大全能源项目属于美国上市公司整体分拆在科创板上市的第一例, 也面临许多没有先例的新问题需要律师去判断和提供解决方案。
过去一年,整个资本市场的变化是比较剧烈的,客户对市场的选择很大程度上跟随法规、政策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原来准备美国上市的可能调整到香港上市,原来准备境外上市的也可能调整到境内上市,律师需要保持“学无止境”的态度,紧跟法规政策的变化,也需要对境内外资本市场的规则均比较熟悉,才能够给客户提供及时且准确的建议,也才能够适应客户对律师提出的新要求。
ALB:过去一年里,除了市场的动态,您还观察到怎样的监管变化?这对资本市场业务和律师服务带来怎样的影响?
陈漾律师:监管力度趋严是过去一年资本市场的一大特点。2021 年初,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召开,研究部署了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其中包括:(1)进一步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市场操纵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2)依法从严加强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优化市场生态;(3)加快推进科技和业务的深度融合,强化科技对监管的有效支撑。
证监会对于证券发行活动、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加强,目的是营造更加良性和健康的市场环境,同时也将更加考验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整体能力,对资本市场的业务开展和律师服务提出了更多的挑战:一方面需要能够面对客户的多重资本市场路径选择,熟悉境内外各个资本市场的监管体系,另一方面要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工作。
ALB:2022年第一季度已经过半,您认为目前资本市场是否表现出一些启示性的变化?您对今年的资本市场环境有何展望?
陈漾律师:在2 0 2 2 年的开端,虽然宏观经济环境依然充满挑战、疫情未退,但资本市场表现强劲,新制度、新规则带来了新变革、新机会。香港联交所引入了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 PA C)制度,于2 0 2 2 年1 月1 日起正式生效。在中美摩擦不断的背景下,美股上市依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越来越多以美股为上市目的地的企业转向了香港上市,未来势必也会有越来越多的美股上市公司选择赴港二次上市。境内A股市场继续享受注册制改革的红利,除了科创板、创业板I P O 数量持续增长外,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11月15日正式开市,同步试点注册制,北交所的建立开拓了新三板上市路径和通道,形成了新三板、北交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的A 股资本市场体系,为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提供了选择空间。今年的资本市场会多点开花,但考虑到监管也进一步加强, 整体来说不论对企业还是中介机构来说,2 0 2 2 年都是风险与机遇并存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