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2022北京冬奥会上,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白显月律师在冬奥会特设体育仲裁庭中担任仲裁员,也是其中唯一一位中国籍仲裁员。白律师向ALB独家“揭秘”了特设仲裁庭的情况,以及这段特别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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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显月律师 受访者供图
 

ALB:2022北京冬奥会特设体育仲裁庭(CAS AHD)所受理的争议种类有哪些?

白显月律师:此次冬奥会特设体育仲裁庭主要解决从冬奥会开幕前10天到闭幕期间所有与赛事相关的体育争议。一般来说,在赛事正式开始前,特设仲裁庭所审理的案件大多与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关;比赛开始后,会有兴奋剂相关的纠纷,有时候也会出现各类判罚、技术裁判处理、赛事方面的争议,但参赛资格的案件在开幕式开始后的最初几天也会出现。

除了以上几类案件,今年还有些情况较为特殊的争议。比如,在2月7日的花样滑冰团体赛中,俄罗斯奥委会代表队获得第一名,但随后该队运动员卡米拉·瓦里耶娃(样本收集发生在去年12月在圣彼得堡举行的俄罗斯国内的一个锦标赛)的兴奋剂检测结果呈阳性,导致本应于2月8日举行的花样滑冰团体赛颁奖仪式被延期。位列第二名的美国队对于国际奥委会的这一决定表示异议,并提起了申诉,将国际奥委会列为被申请人,要求国际奥委会在闭幕式之前举办颁奖仪式。这样的案件在历史上当属首例。

ALB:设立这样的特设仲裁庭有何必要性?它有着怎样的特点?

白律师: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国际体育赛事越来越普遍、奥运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人们逐渐达成共识——体育领域的纠纷亟需一套专门的争议解决机制,此时关于建立起权威、高效、独立的体育争议解决机构的讨论和呼声也越来越高。于是,在时任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先生的推动下,国际体育仲裁院于1984年正式成立。

此后,由于案件数量的增多以及奥运会赛程对案件审理时效性的特别要求,国际奥委会自1996年亚特兰大夏季奥运会开始设立特设体育仲裁庭,专门解决奥运会期间的争议。从2016年里约奥运会开始,国际奥委会还单独设立了反兴奋剂仲裁庭。在这之后的每一届奥运会上,反兴奋剂仲裁庭都是特设仲裁庭的“标配”。

奥运会特设仲裁庭遵循一套独立的仲裁规则,以英语、法语、西班牙语作为工作语言,所有仲裁公开且免费。无论赛事举办地在哪里,仲裁地始终是瑞士洛桑,也就是说,其司法审查权始终属于瑞士联邦高院,其他国家无权参与。

此外,与商事仲裁中当事人可以选定仲裁员这一规则不同,奥运会特设仲裁庭不允许当事人对此进行选择,而是由奥运会特设仲裁庭主席在一个从国际体育仲裁理事会(ICAS)在赛前公布的仲裁员名单中决定。本届北京冬奥会特设仲裁庭共有9位体育纠纷仲裁员和4位反兴奋剂仲裁员,冬奥会期间所有的案件必须由这13人进行审理。受疫情影响,本次冬奥会上,只有6名体育纠纷仲裁员和2名兴奋剂仲裁员在现场工作,其余则在线参与工作。

原则上,我们需要在立案后24小时内作出裁决,这24小时中包括了对各方当事人的通知、发出程序令、被申请人答辩、递交材料、开庭、仲裁庭内部讨论、撰写裁决等多个环节,时间非常紧张,因此,在程序上可以采取比较灵活的方式,比如,当事人可以通过视频会议参与开庭;为了高效推进程序,仲裁员可以先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通知,裁决结果可以分两步进行,首先公布裁决中的执行部分,然后再公布完整的,包含裁决理由和法律依据等内容的裁决书。这也是特设仲裁庭极度高效、灵活的体现。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奥运会期间的案件审理往往会涉及第三人的概念,例如,若一个案件涉及某一运动员,那么其所属的国家奥委会、国家单项体育联合会、国际单项联合会、甚至国际奥委会都有可能是第三人的角色,可以参与庭审,甚至能够发表意见。这是特设仲裁庭较为独特的地方,也是体育仲裁的一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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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显月律师在北京冬奥会开幕式上 受访者供图
 

ALB:作为九位体育纠纷仲裁员中唯一的中国籍仲裁员,您在体育仲裁方面有哪些经验?什么样的律师有机会成为奥运会特设仲裁员?

白律师:我从十多年前开始涉足国际仲裁,曾经代理过中国奥运会冠军佟文在国际体育仲裁院的案件,并获得中国运动员在该机构的首次胜诉。2018年,我受国际体育仲裁院指派,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第18届亚运会特设仲裁庭中担任仲裁员,也借此机会积累了更多的实务经验。近年来,我也在紧密关注和学习该领域的发展。

国际体育仲裁院对于仲裁员的选拔有着明确的四条标准:一是受过适当法律培训;二是在体育法、国际仲裁方面有公认的能力;三是能够熟练掌握国际体育仲裁院使用的一种官方语言(法语、英语、西班牙语);四是对体育有一般性的广泛了解。不过,这些看似一般性的简单标准,并不一定真简单。一名普通律师若想成为出色的国际体育仲裁员,还要在从业资历、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等方面均获得国际同行认可,而这至少需要十几年的深耕,我也还需要持续学习提升。

ALB:回顾冬奥会,担当仲裁员是一种怎样的体验?仲裁员如何克服压力,保证裁决的公平公正?

白律师:就像前面提到的,特设仲裁庭对案件审理的时效性有着极高的要求,并且,一项裁决可能会对一名运动员的职业生涯产生深远影响,仲裁员的压力可想而知。此次冬奥会期间,每位仲裁员都需要随时待命,最忙的时候,大家往往都会有两、三个案件同时进行。我们要在短时间内通过详细地查阅资料、研究判例,讨论明确争议焦点,并且听取双方意见、衡量证据和法律依据,做出裁决。自2021年10月获选为冬奥会特设仲裁庭仲裁员开始,我就一直不断熟悉、学习相关规则,研究国际体育仲裁院的相关案例,尽量把前期准备工作做到细致、充分。赛事开始后,仲裁庭内部也进行了良好的配合,大家一起对焦点问题进行及时、充分的讨论,确保24小时之内完成裁决。

冬奥会期间的仲裁工作很辛苦、压力也很大,但也是仲裁员责任的一部分。对我而言,能够担当仲裁员不仅是责任,也是莫大的荣誉,期间也有很多乐趣和收获,从国际法律领域的专家身上学习到不少东西,很受启发和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