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从事地产开发经营的公司,近日宣布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已设立法律事务总监职位,分管法律事务,享受公司副总裁待遇,并聘任原广东秉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余淑玲女士为其法律事务总监。

在广东秉德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余淑玲及其带领的律师团队已经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珠海华发实业提供法律服务长达九年。她对珠海华发实业的法律事务和发展策略有深入了解。她表示:“由于华发近年来对外省的投资项目越来越多,公司管理层觉得很有必要设立法律总监职位,统一管理全盘法律事务和法律风险。”

近年来,华发主导的并购交易数量不断上升,并且在2009年底发行了总额达人民币18亿元的债券。由于交易和投资日益活跃,华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体现在其不断赠加的法律顾问费用。据其2009年的财务报告,华发在2008年的中介机构费为1,744 万元,比2007 年的714 万元增加1,030 万元。其中法律顾问费增加85万元,财务顾问费增加611 万元。

余淑玲还表示,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设立法务部,且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法律意识也日益增强。随着一些公司对外投资增大,产业结构更加复杂,他们越来越需要统一的法律事务管理。更多上市公司聘用法律事务总监将是未来发展的大体趋势。

目前,华发的内部法务部门共有五位员工,余女士指出,是否会扩大团队规模还将取决于公司对来年发展的总体规划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