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以及中信银行向南非标准银行提供10亿美元贷款。其中,中国工商银行于2007年以54.6亿美元的代价收购标准银行20%股权,成为该行第一大股东。

 

这是南非金融机构在华获得的最大一笔商业贷款,也是标准银行首次通过银团方式在亚洲市场融资。

 

标准银行的国际金融团队,向这四家银行推荐该部门的常年法律顾问丹敦浩国际律师事务所为代表律师。丹敦浩总部在伦敦,在北京设有代表处。该所合伙人Isaac Felberbaum 带领律师团队为四家国内银行在此次贷款项目中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