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北京8月14日 - 信息消费被中国政府寄望培育成继房地产、汽车之后的又一消费领域、新的经济增长点。中国国务院周三发布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细化支持信息消费的具体举措,包括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信贷支持等。

自7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信息消费,并提出“十二五”后三年信息消费规模年均增长20%以上的目标。之后工信部表示,正在会同发改委抓紧研究促进信息消费的具体政策,仅一个月后,办法出台。

《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5年中国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

该《意见》并提到,鼓励创新型、成长型互联网企业在创业板等上市,稳步扩大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规范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创新产品,完善信息服务业创业投资扶持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帮助互联网小微企业增信融资。”《意见》称。

其并提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支持民间资本在互联网领域投资,加快落实民间资本经营数据中心业务相关政策,简化数据中心牌照发放审批程序,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

文件并提出,根据企业申请情况和具备条件,推动于2013年内发放第四代移动通信(4G)牌照,同时扩大第三代移动通信(3G)网络覆盖。

国务院并要求,到2015年,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每秒20兆比特(Mbps),部分城市达到100Mbps,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4Mbps,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5%。

《意见》还明确了促进信息消费的一系列支持政策,其中包括:清理涉及信息消费的行政审批事项,降低互联网企业设立门槛;对互联网、软件企业给予税收等方面优惠;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市(县、区)建设。

被寄予厚望的中国信息消费上半年表现不俗。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尚冰称,上半年信息消费规模达2.07万亿元,同比增长20.7%,电子交易总额达4.98万亿元。这一增速基本实现“年均增长20%以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