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近日代理了中国财政部有关中央人民政府中国人民币债 券首次公开发行以及机构定向发行债券的项目。该宗本金总额为60亿元人民币的债券项目包括三部债券等级:2011年到期、息票为2.25%的债 券,2012年到期、息票为2.70%的债券以及2014年到期、息票为3.30%的债券。交易项目于2009年10月27日完成。
中国财政部是盛德的长期客户,其国际发债业务自1994年起便全部交由盛德承担法律顾问。
此交易的承销商由海问和年利达律所担任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