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Herbert Smith Freehills)、金杜律师事务所(King & Wood Mallesons)和汇嘉律师事务所(Walkers)担任国家电网35亿美元债券发行的法律顾问,年利达律师事务所(Linklaters)和通商律师事务所(Commerce & Finance Law Offices)为该债券的首批购买人提供法律服务。
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Herbert Smith Freehills)为该业务担任了有关美国和香港法律的顾问,金杜律师事务所(King & Wood Mallesons)担任有关中国大陆法律的顾问,汇嘉律师事务所(Walkers)由合伙人Kristen Kwok主导的团队提供有关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的顾问。国家电网是全球最大的国有电力企业。
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Herbert Smith Freehills)的律师团队由位于香港的美国证券业务部主管罗凯文律师(Kevin Roy)和北京的管理合伙人邹兆麟律师(Tom Chau)领导。
国家电网此次发行的债券分别是5年期12.5亿美元优先担保票据,年息为2.750%,10年期16亿美元优先担保票据,年息为4.125%,以及30年期6.5亿美元优先担保票据,年息为4.850%,将分别于2019年、2024年和2044年到期。
国家电网主要从事电网网络的建设与运营,业务遍布中国26个省,覆盖88%以上的中国领土,为超过11亿人口服务。
年利达律师事务所(Linklaters)和通商律师事务所(Commerce & Finance Law Offices)分别为该笔35亿债券的首批购买人担任有关美国法律和中国大陆法律的顾问。同时,孖士打律师行(Mayer Brown JSM)为该业务的受托人、支付代理人、过户代理人和注册机构担任有关美国法律的顾问。